债务人失踪了债权人该怎样催讨其所负的债务
一、债务人失踪了债权人该怎样催讨其所负的债务
1.债务人失踪后,符合宣告失踪条件的,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宣告失踪,向债务人的财产代管人主张债权;
2.债权人也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,讨回债务,法院可以依法作出缺席判决。
《民法典》第四十三条
财产代管人应当妥善管理失踪人的财产,维护其财产权益。
失踪人所欠税款、债务和应付的其他费用,由财产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。
财产代管人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失踪人财产损失的,应当承担赔偿责任。
《民事诉讼法》第一百四十七条
被告经传票传唤,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,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,可以缺席判决。
二、债务人可以转让债务吗
可以,但是要符合一定的条件。
1.债务转让必须是有效的债务,债务有效存在是债务转让的前提。
2.债务转让中,被转让的债务必须具有可移转性。
3.第三人须与债权人或者债务人就债务的转让达成合意。
4.债务转让必须经债权人同意。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五百五十一条
债务人将债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,应当经债权人同意。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催告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予以同意,债权人未作表示的,视为不同意。
三、起诉债务人法院多久会受理
法院一般在七日内受理。提醒您,前提是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条件。
《民事诉讼法》第一百二十二条
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:
1.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、法人和其他组织;
2.有明确的被告;
3.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、理由;
4.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。
《民事诉讼法》第一百二十六条
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。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的起诉,必须受理。符合起诉条件的,应当在七日内立案,并通知当事人;不符合起诉条件的,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,不予受理;原告对裁定不服的,可以提起上诉。
北湖区,位于湖南省郴州市中部,南岭中段骑田岭北麓,湘江支流耒水上游,地处东经112°41’34”-113°05’11”,北纬25°25’53”-25°52’49”之间。东、北与苏仙区毗邻,西同桂阳县交界,南接临武县、宜章县。南北长直线距离49.85公里,东西宽直线距离39.05公里。截至2015年7月,下辖8个街道、4镇、4乡,总面积826.8平方公里,总人口42.28万人(2011年)。2015年11月,根据北湖区乡镇区划调整方案,调整后下辖2乡2镇8街道北湖区是郴州市的政治、经济、文化中心,是具有2200多年历史的省级历史文化名城,是湖南省政府确定的全省经济发展战略重点“五区一廊”的南大门。2000年第五次人口普查,北湖区常住总人口314477人,其中,人民路街道49994人,北湖街道37193人,燕泉街道44899人,下湄桥街道23281人,石盖塘镇8599人,华塘镇21559人,鲁塘镇25159人,郴江乡27458人,市郊乡9925人,安和乡9750人,同和乡6872人,保和乡8062人,月峰乡5547人,芙蓉乡6527人,永春乡9152人,南溪乡4000人,大塘乡3656人,江口乡7412人,开发区5432人。